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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先权博士参加“国家监察与法治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2-8

2020年12月5日上午,“国家监察与法治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隆重召开。此次学术研讨会由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承办。来自全国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50余名理论界与实务界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项先权博士应邀参加本次大会。

本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胜利召开的背景下举行的。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研究解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理论、立法和实践难题,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言献策。
开幕式上,浙江工商大学纪委书记陈金方、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陆剑锋、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封利强先后致辞。

(浙江工商大学纪委书记陈金方致辞)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致辞)

(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陆剑锋致辞)

(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封利强致辞)

开幕式结束后,来自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人大、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不同实务部门的人士分别围绕“反腐倡廉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监察权的运行规律”、“监察权的制约监督机制”三个议题,展开了深度交流与研讨。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项先权博士发言)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项先权博士在会上作了发言,他认为监察工作可以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方面发力,中央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但现实中违法决策仍时有发生,监察机关应当为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贯彻提供保障,构筑事先事后的监督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出台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