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隆鑫长途客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0)新台州隆鑫破管字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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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台州伟业担保有限公司以债务人台州市隆鑫长途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隆鑫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浙10破申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台州伟业担保有限公司对台州市隆鑫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月8日指定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台州市隆鑫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联系管理人,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接到异议后及时进行复核。管理人不予解释、调整的,或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仍然不服的,可以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特此公示。
台州市隆鑫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9日 |
附:1.台州市隆鑫长途客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郑律师 葛律师 0576-88539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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