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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2021)实录(十)丨刘光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文化维度:意大利家族企业制度为例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6

2021年6月26日,“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2021)”在浙江台州举行。主题为“新时代·新发展·新思想:营商环境法治化、标准化与治理现代化”。

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和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国家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各地各级政法机关与研究机构、实务单位,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的代表与专家参加了论坛。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作了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文化维度:意大利家族企业制度为例”的精彩演讲。

发言嘉宾介绍:刘光华,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演讲实录全文如下:

再次感谢论坛的邀请,特别是我的优秀人大校友同学、项先权主任律师。接下来,我用6分钟时间来简短分享一下本人对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些区域国别法视角的理解。

我思考的出发点是一般性关于营商环境的全球性指标,如何与中国的国别化法治实践相结合并落地生根。主要是基于我本人所负责的“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意大利国别研究中心所开展的工作展开。

根据我们有限的研究发现,虽然我们大家都在讨论一般意义上的营商环境及世界银行的指标体系,但即使在西方国家特别是G7成员国内部,它们所现实有效地开展的营商环境建设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尽其所能地在形式上追求对世界银行指标体系的照单全收,并不断无限地接近和提高各个指标。

事实上,每个国家都将上述指标体系与自己本国的营商现状进行着长时间的动态充实与调整。那么,一直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探寻特色法治道路的中国社会,在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恐怕更应该重视我们自己的原生性实践,并自觉地运用特色法治理念和框架来助推燕营商环境建设。

Doing business,非常直观地表达了“做生意”的本意。当它被我们的学者高大上为“营商环境”后,似乎就成了世界银行的专利。变身为一个来自异域他乡的并且是全球统一市场的普世制度体系。各个国家只能被动接受规训,而无力参与改变的东西。事实上,来自西方的最新研究成果,已经开始反思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认为其中可能不仅体现了高度技术性市场化标准,甚至还被注入了浓厚的西方意识形态。

所以,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恐怕需要在反思一般性共性之外,还要充分尊重和挖掘个性化实践与探索。其对于营商环境的地方性知识与文化属性的分析总结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一句话,对于未来的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不仅仅将其视之为依照西方的营商环境的所谓“统一”标准来简单再造自我,而是要积极探索本土文化与特色经验,持续实现与其他国家doing business/做生意方面好的经验的交流互鉴,最终形成一个集思广益的人类社会共同的“生意经”。

在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前提性反思,特别是认识到营商环境虽然在形式上需要一套统一且刻板的指标,但更多还需要多元的本土化实践来充实其内容。这一理论发现和研究心得,来自我们教育部备案的区域国别研究中心——兰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在开展意大利法治前沿问题研究,特别是意大利清算制度的研究。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主流的法学教科书里,一般把“清算”等同于“破产清算”的简称或者就是“破产”。企业清算,通俗意义上讲意味着企业“死了”。但实际上,不管是在法律逻辑上,还是实践中,清算制度永远包含着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两大类型。不仅如此,清算制度在宏观上又内涵两种逻辑:一种是为了让企业“活”下去,而不是高效地“死掉”。所以,doing business还可以更加准确地翻译为“营生”或者“生活”;也即,企业清算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一种法律的程序让企业继续保持运营状态。这也可以归结为“以人为本”的清算制度类型。但是,如果一种制度类型奉行“资本效率”优先,那么,人的位置就放到了次优。也即,清算就是要通过强调先破产,然后去清算,以实现资本价值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快流转和受益。当然,这两种模式也反映了其背后的西方竞争法治理念和中国合作法治理念之异。

如果它们算是我们团队基于是我基于意大利法治而对营商环境的地方知识知识特征进行的一个简单结论的话。接下来,我将借助意大利家族企业(Italy family firms)这个例证稍作阐述和论证。据统计,意大利90%多的企业属于家族企业。借助科斯的成名作《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在进行一个简单的语言学梳理,就会发现制度经济学及其“社会成本”的独特含义,很有可能因为中文翻译“firm”时对它与company和corporation差异的混淆而被掩盖和误读。这就是为什么家族企业与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共同分享了“firm”而不是商事公司comany 和corporation属性的根源。“人合”与“资合”的边界和价值何在?

进而,意大利特色的营商环境简单来说有如下几个特征:首先,意大利是以家族企业为主体,其家族文化期待的更多是家族的兴旺发达,是要打造百年老字号的初心。不仅保证企业活下去是制度设计的初衷,而且家族信誉和企业商誉捆绑在一起最终形成了意大利家族企业的独特财富积累。这样,就形成了一套不同于美国为主的更强调资本归属和流动,而忽视企业人员状态的企业形态。也即,基于意大利家族企业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可以存在一个全球化的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但全世界不可能产生一个完全同等的营商环境或做生意模式。故此,我们认为,各国在营商环境制度设计时,恐怕还需要更多地关注每个国家和民族特有的文化底蕴。其次,意大利要强调人尤其是家人的重要性,借用《教父》中年的一段台词,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意大利人:“第一步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第二步要全力照顾好家人,第三步要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第四步为族群发声,第五步为国家争荣誉。事实上作为男人,前两步成功,人生已算得上圆满,做到第三步堪称伟大,而随意颠倒次序的那些人,一般不值得信任。”也即,在意大利文化中,有着与西方个人主义不同,但跟中国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相同的人生观逻辑与意蕴。社会发展、做生意乃至个人成长不单纯是为了盈利,甚至也非追逐每个个体的利益最大化;相反,整个国家、社会和家族的整全利益才是不同阶段的提升目标。第三,意大利家族企业的发展是家族发展与企业发展的二合一。从企业设立、运营到终结的全过程,从资本、人员和管理的全要素,都无不体现着家族文化和价值的指引。虽然,这种制度在效率性上无法与以资为本的个人主义企业相抗衡,但作为最适合意大利国情的企业制度鞋子,最终被挑剔的意大利人独有情钟地穿在脚上,勇闯天涯。

由此可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建设,恐怕还需要开展一场对它内涵与价值的文化大改造,而绝非仅仅是形式对标。希望我们中国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不仅能超越西方文化语境,更能超越中、西方对立思维,站在有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高度,不断探索、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