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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2021)实录(五)丨徐孟洲: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的经济法治建设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21

2021年6月26日,“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2021)”在浙江台州举行。主题为“新时代·新发展·新思想:营商环境法治化、标准化与治理现代化”。

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和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国家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各地各级政法机关与研究机构、实务单位,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的代表与专家参加了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徐孟洲作了题为“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的经济法治建设”的精彩演讲。

发言嘉宾介绍: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演讲实录全文如下:

谢谢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邀请我来参加这次高峰论坛!上面听了几位专家,特别是江主任的发言,也有很多的感想,我主要还是学习,营商环境的学习这一点应该是也就是一个新的问题,我们在这方面研究很少,我看这次论坛有这么厚一本论文集。


我今天讲一下就是一点体会啊,因为现在“十四五”规划建议里面提出来要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要构建自己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发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都去了,而且还要和对应的超大市场相竞争,必须营造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因此,今天我想就主体谈自己的一点想法,主要是从经济法的角度。


第一个问题就是推进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的现状问题。营商环境现状,上面的发言讲的很多,最主要就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到企业到老百姓,都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条例,各个相关部门都做了一些政府规章,比如说中央政府、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都是围绕着优化营商环境做了很多工作,所以如果今年市场暂停的话,我们还可以要求他针对性的进行改革来促进营商环境,我们存在的问题的话,我也可以把它点出来,就是说目前就是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距离高标准的话,差距还是比较多的,无论立法方面和执法方面还是守法方面都提升才能达到现在营商环境看法方面的标准。这个我就不讲了,让更多的来人给立出来。

第二个问题,经济法治是营商环境法治化研究的一个重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事实根据。经济法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治是随着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产权制度、市场经营规则的法律制度,资产根据市场竞争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和财税金融涉外等等方面的制度。这个经济法治不是产业的,从规模化的角度来讲,它是包含了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广泛地说,也可以说去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相关的一些法律制度。

所以经济法就是跨部门的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个部门的根本用户,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础,昨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了“营商环境跨学科交叉平台”,把大学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专家组成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进行研究,这就说明了它是一个交叉的、跨学科的、各部门跟进的要完成的一个任务。


第三个我打算讲一下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经济法制度的建设,这个就是什么呢?在经济法治里面,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在经济法方面,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其中有很多涉及到经济法的内容,那么该怎么样加强经济法上的建设?

经济法一个方面,它有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其中关键的是要注意到经济法的思维,经济法的思维就是一种跨学科的一个思维。同时,我们今天还有一个理念,叫做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在以促进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在这个格局之下,我们有一个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把市场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建设放在新发展国际战略里面去考虑。

第二个方面就是从经济法律制度来讲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里面有市场主体制度,就是说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的经济管理者,这三者都是我们经济法的主体。我的主体里面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一个主体,以消费者为中心,生产者也为消费者服务,政府为消费者服务。我们的一切制度安排怎么样有利于消费者?消费者也就是以人为本,消费者也是以人民为主,他是起点他也是终途,所以消费者也就构造了经济法的体系,这是说很多相互的理念、观点,都要要改。

第三个方面,经济法的主要的制度就是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竞争法,我们要造成竞争环境,所以现在针对市场应该怎么解决他们做了一系列的研讨,就是围绕怎么样根据公平的需要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非常专业的一些研究,针对制度的设计和改革,这是市场规制法。还有《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广告法》,这些都是对我们市场的营商环境有影响的,针对就是这地方你不要不要留下来。我也是这个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老会员、老理事,产品质量这方面,我觉得非常重要,你要问一个商品,要么是问质量,要么是问价格,你也可能是两个方面都提。要提高人们对这个美好生活的需要,那还是靠产品质量、靠价格。另外就是说,就是从宏观调控方面来讲,也涉及到这个营商环境,也就是税。你怎么降低纳税成本,减少我们的税费收入,降税减费,当然经济上的支持,帮助它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时在《计划法》方面的话,融资的产业、融资的成本、融资贵、融资难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正在修改《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还要增强法律理解和细化怎么样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而且这些对《涉外经济法》特别重要,这样就有一些变化,比如负面清单制度等等,都是围绕着增强竞争力,改善营商环境,使我们的市场保持健康的发展的势头。

我觉得我们国务院提出的28项评价就比较全面一点,所以我觉得我们立法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营商环境,把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来制定法律。好,我这个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