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6日,“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2021)”在浙江台州举行。主题为“新时代·新发展·新思想:营商环境法治化、标准化与治理现代化”。 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和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国家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各地各级政法机关与研究机构、实务单位,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的代表与专家参加了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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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作了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取向,打造中国法治营商新高地”的精彩演讲。 |
发言嘉宾介绍:李富成(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
演讲实录全文如下: 首先感谢主办方的邀请! 现在办会,一是要有特别强的公益心,愿意搭建研讨平台为大家服务。二是,在疫情防控加建党百年庆典前夕开会,组织得这么好,非常难能可贵!对主办方表示感谢! 一、优化中国营商环境应坚持改革开放取向 研究中国营商环境,有四个“必学”。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论述必学,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必学,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必学,发达地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必学。这四样都学好,研究会更好。 提起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论述,多数人能想到的第一条就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是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重要论断。这个金句可能是很多人知道的总书记营商环境论述的最重要一条。 习近平总书记的优化营商环境论述实际上还有不少。初步学习下来,有几点个人体会: 一是总书记讲优化营商环境不只是为了对外招商引资,而是涉及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总书记提营商环境除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固定搭配外,常见组合还有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 三是总书记谈优化营商环境不光对中国自身提出要求,在与欧盟、金砖国家、法国、新加坡等双多边对话中,也对外方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希望。 在2019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论断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理念,指明了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取向和基本方法。 四十年改革开放,四十年史诗壮丽,四十年天时地利人和,改革开放也没有辜负中国。进入新时代,我们将继续依靠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现代化。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改革开放方面的目标,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国家“十四五”规划在“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专章之下设置“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专节,除了具体事项规划,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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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营商环境评价配备改革开放刻度标尺 近年来,我国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便利度榜单上排名不断提升。特别是在2019、2020两个年度榜单上均大幅跃升,在最新排名榜里居第 31 位,共提高了47个名次。对这两次排名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2018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和2019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提及。 个人认为,无论如何,光这个名次就很能说明问题了。除了说明中国坚定不移改革开放持续显效,它还意味着,按照国际组织广受认可的评价标准,龙头城市代表的中国营商环境水平超过了部分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成员国水平。 我们最需要向世行评估学习借鉴的,就是坚持以评促改,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工作配上科学精准量化的刻度标尺,精准对标企业的改革获得感、实际便利度,实实在在地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在真实世界、营商实践中享受到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平的执法司法,把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办的事利利索索地办成、办好。 可考虑借鉴的思路措施有: 一是按照“可量化、可比较、可提升”的核心原则,建立扎实的方法论和科学的指标体系。 二是不断优化评价机制方法,适度淡化行政督导考评色彩,让地方注意力更多聚焦服务市场主体。 三是引入数据开放理念,让评价数据及结论可充分用于后半篇改进提升。 |
三、在改革开放原生实践中培育营商环境中国特色 世界银行搞营商环境评价服务于其自身的职能使命。从受评经济体的角度看,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主要有三点: 一是其侧重于经济体的一般性营商环境要素,不能充分反映禀赋差异。二是其以实体经济为样本,没有反映新经济发展的需求。三是其侧重于营商环境的共性考察,没有反映不同行业发展的具体需求。 我们最需要坚持的,是扎根中国改革开放的原生实践,解决中国营商环境的实际问题,培育营商环境的中国特色。这就要求我们围绕我国基础产业、战略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需要,聚焦企业营商全周期的痛点难点,打通法规制度优化提升、落地执行的堵点,接通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固运行的断点,不断完善营商法规制度和法治实践,以高质量中国法治打造高度竞争力的中国制度,支撑中国法治营商新高地,培育中国全球竞争新优势。在此,提出三条培育营商环境高地的增长点选项: 一是打造中国特色或者地方特色的产业链供应链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先进地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随着一个地区在改革发展中逐渐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生态随之相对成熟,政企关系亦相对稳定,经济基本盘相对稳固,区域抗风险能力相对较高。到一定阶段,就能看清楚哪些东西可以梳理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固化为可稳定预期的制度政策了。打造特色产业链供应链营商环境标准体系、样本案例是打造法治营商新高地的一个重要支撑、增长点。 二是打造中国特色营商环境场景指标。比如,世行评价的场景指标有获得信贷指数。对标这个指数,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明确由人民银行负责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统一登记工作,建立7X24小时可登录使用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公示系统。台州早在2015年就成为国务院确定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 6年之前,中国优化营商环境还没有爆发,我们还没有民法典。光这样一套全时登记公示系统还难以激活、实现资产的信用功能。民法典也需要在营商环境改革背景下加以创造性实施。台州是否可以考虑针对各类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激活改革创新动能,统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市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建立使各类动产和权利资产释放匹配信贷资源、便捷实现担保权利的全链条制度流程、规范标准,打造完整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指数样本,继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小微金融改革典型、样本案例。 三是探索数字政府背景下的全量数据评价机制,更加全面真实反馈营商环境状况(文字实录经演讲者本人审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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