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前夕,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李永都律师应邀担为台州市中心医院的医生、护士做了题为《女职工“四期”劳动权利的保护》的专题讲座。 |
这次专题讲座,深入浅出的、详细而全面的讲解了,女职工在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这“四期”期间应该享有的权利。 |
专题讲座后,李永都律师还与台州市中心医院的职工进行了互动、交流。对交流中提到多个问题以及女职工在“四期”期间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李永都律师都从法律层面为大家进行了解答、支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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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都律师作《女职工“四期”劳动权利的保护》的专题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