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一年多来,浙江以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为核心要求,为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积累素材、提供经验。10月29日到31日,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来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台州,就监察与公检法工作上的协调衔接机制进行调研。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本森,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刘林呐等专家学者主持开展本次调研活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学博士孔璋主持座谈会。台州市监察委员会、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公安局代表出席座谈会,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项先权作为律师代表出席本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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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办案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座谈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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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主持召开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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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先权(右一)同陈光中(左二)、孔璋(右二)、李本森(左一)合影 |
监察机关同司法机关在立案管辖、地域管辖、管辖权竞合是如何协调?监察机关技术调查措施与侦查机关技术侦查措施如何进行衔接?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的衔接机制是怎样的?监察机关调查证据与排除,实务中是如何操作的?以及案件移送的衔接情况等课题均是此次调研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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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项先权(右一)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合影 |
座谈会上,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四机关代表以及律师代表围绕上述课题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交流。 文字:敖金火 编排:王 轩 审核:曹利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