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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建议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1-21
一、融资理念要创新。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理念陈旧、融资渠道狭窄是关键,多数中小企业长期以来仅依赖银行融资与民间借贷,一旦经济形势变化就措手不及,风险立现。建议广大中小企业要创新融资理念、拓宽融资渠道,运用信托、债券、典当、融资租赁、私募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思路一变天地宽。
    二、劳动用工快规范。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日益增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抓紧时间规范各项用工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各中小企业应对员工负责,员工应对企业忠诚,要努力实现劳资一体、共促发展。
    三、合同变更多协商。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极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各种困难与问题。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既要严守契约精神,也要积极妥善处理情势变更,在合同需要变更和纠纷出现时应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及时化解合同争议,谋求长远利益。
    四、内部制度求完善。中小企业多实行家族集权式管理,缺乏有效的法人治理,这一直是中小企业管理上的软肋。内部管理是否健全恰如人体是否强壮,体现的正是抵御风寒的能力。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根据当前形势下本企业所暴露的各类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运行模式,着实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五、知识产权重保护。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相对较少且知产保护意识薄弱,是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根源。建议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性人才,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增强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建立完善有效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转型升级谱新章。
    六、投资扩张须慎行。分析一些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总能发现企业盲目扩张,投资过快的轨迹,尤其是盲目多元化、跨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建议广大中小企业在投资与规模扩张、尤其是多元化、跨行业发展时要充分评估各类风险,量力而行。
    七、股东团结共患难。同甘易、共苦难,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之时,也是考验股东合作精神之时。如果在困难之际股东之间各顾私利,必然导致企业决策瘫痪,难以维持,最终反而是全体股东的利益集体受损。建议广大中小企业股东之间应以“家和万事兴”为座右铭,积极发挥股东集体的优势,团结一致,共渡难关。
    八、重组重整脱困境。“跑路”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不是帮助企业解困的有利出路。在企业陷入困境时寻求法律帮助,不失为解救企业于水火的一剂良药。如企业真的濒临破产,建议中小企业主动寻求法律支持,积极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让濒危企业在法律的保护下涅槃重生,东山再起,远比违法“跑路”有效、有利。
    九、法律顾问多联系。不少中小企业均已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却常常只有在面临纠纷或诉讼时才想起联系法律顾问,不能充分发挥其“经营的参谋、法律的顾问”的作用。实际上,法律顾问最大的效用在于预防纠纷与风险,建议广大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以及投资决策中多与法律顾问联络沟通,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保驾护航。
    十、社会责任且勿忘。企业是股东的,也是社会的。一家成熟的企业一定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如果忽视社会责任,企业品牌不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同,企业发展也不可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建议广大中小企业都要树立积极负责的社会责任理念,唯有赢得社会与公众的认同、赞誉与支持,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