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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台州(杭州)律所扎实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服务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3-5
责任编辑:盛昌满  律师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13738121039

浙江新台州(杭州)律所扎实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服务
今年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出台后,浙江新台州(杭州)律师事务所即组织精干律师团队,认真学习《公告》精神,深入研究《公告》中有关律师业务的具体内容,要求该所律师以应有的职业敏感性和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慎做好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专项服务工作。目前,此项“法律意见书”专项服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赢得了客户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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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中,该所一方面契合市场需求,加强服务意识,主动对接客户,在便捷高效上做足文章;另一方面,该所律师紧扣《公告》主旨,围绕中基协有关法律意见书应当“核查”的“十四个”方面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对调查中所发现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客户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形成客观、独立、公正、规范的法律意见,及时提交客户,满足客户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需要。总之,该所从维护客户利益出发,在办理该项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做到既体现法律服务的效率,又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避免客户花“冤枉钱”,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