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举办学习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项先权主任来我局授课。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业船舶检验处、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全体干部120余人参加讲座。
项先权主任以《民法总则导论》为题,深入剖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地位作用、立法历程、主要内容等4大方面内容,提纲挈领地介绍了民法总则11章、206条的总体框架,对于海洋与渔业系统提高法治意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徐才清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民法总则,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推动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工作走在前列,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海洋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