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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我所崔晶晶律师办理案件入选2025年度浙江省涉外商事调解典型案例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5/12/2026

5月7日,浙江省贸促会、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学会联合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涉外商事调解二十大典型案例》。由我所崔晶晶律师作为中方企业特聘调解员之一,办理的中、英、新五公司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 ”成功入选。

本案的入选,是我所深耕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标志性成果,充分体现了团队在处理多法域、多主体复杂跨境纠纷时的专业水准与实质化解能力。未来,我所将继续立足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核心业务领域,以专业、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国际化经营,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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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跨国界 三国共赢促和谐

—中、英、新五公司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


内 容 摘 要

本案系涉及中国、英国、新加坡三国商事主体的海上货物运输纠纷,因境外货代错误放货引发货损、仓储费等多重争议,当事人诉至宁波海事法院后转入调解。在宁波海事法院指导下,中方企业特聘我所调解员崔晶晶律师、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黄侃律师与宁波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郭东坤精准适用中国海事法律厘清责任,释明跨境诉讼风险,历经三个月协商促成一揽子和解,为中方企业挽回损失约23万美元。该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涉外法治领域的浙江实践,有效避免多国连环诉讼,彰显中国司法公信力,为跨境海事纠纷调解提供了示范指引。


基 本 案 情

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英国S公司向中国H公司分批采购阀门等铜制品。2025年1月,H公司委托中国货代X公司出运56托货物,货值约30.7万美元,提单由X公司签发、抬头为新加坡C公司。同年3月,H公司发现货物未获电放指示便被擅自放行,且英国S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拒付货款。经查,英国L公司作为X公司境外代理,自认错误放货,其中30托货物已被英国S公司处置,追回的26托则因后续仓储产生巨额费用,各方就赔偿争执不下。2025年12月29日,H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将X公司、新加坡C公司列为被告,英国S公司、英国L公司列为第三人,经各方同意案件转入调解。


调 解 情 况

1.抽丝剥茧、精准定责:多国主体,多重法律关系,导致责任认定存在重大分歧,调解员依据司法解释指出,X公司直接签发提单且无有效授权,应承担承运人责任;新加坡C公司作为X公司唯一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承担连带责任。

2.通盘考虑,以免新诉:英国L公司认可过错却要求H公司承担巨额仓储费,并主张适用英国货代行业规则享受赔偿限额,否则将在英国起诉追索仓储费。面对尖锐的跨境规则与费用争议,调解员指出,仓储系L公司自救行为,仓储费远超货值,英国规范不适用于中国司法程序,僵持将引发三国连环诉讼,大幅增加解纷成本。

3.聚焦实效,促成和解:调解团队秉持依法公正、实质化解理念,历经三个月跨境沟通,精准适用法律明晰权责,释明跨国诉讼风险,引导各方理性协商。最终三方达成一揽子和解,英国L公司免除全部仓储费并安排货物回运,与X公司共同赔付9.8万美元,为H公司挽回损失约23万美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 型 意 义

1.一揽子化解跨境复合纠纷,为多国商事争议解决提供指引:本案涉及三国主体与多重法律关系,易产生管辖冲突、跨境重复诉讼与执行困境。调解立足实质化解,统筹赔偿、费用、责任等问题,以一份协议闭环解决争议,避免多国连环诉讼,降低跨境解纷成本,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借鉴路径。

2.精准释明中国法律适用规则,为跨境调解树立规范适用标杆:境外当事人对我国海事法律存在认知偏差,试图以国外行业规范替代中国法律。调解中依法阐明管辖效力与法律适用标准,纠正认知误区,保障中外当事人平等适用中国法律,彰显司法权威,增强境外主体对中国法治的认同。

3.彰显浙江海事解纷优势,助力国际海事纠纷优选地建设:本案高效化解三国跨境争议,充分展现了浙江海事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水准与程序便利,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纠纷解决环境,增强了中国在海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公信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