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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提升合规经营与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29日,“公司法与劳动法新规下的企业风险应对”公益宣讲活动在台州顺利举办。本次活动吸引了政府部门代表、企业高管、法务人员及商协会代表等500余位人士参与。
图:现场图
图:现场图
一、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楠轩主持,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汪江连、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涛先后致辞。
图: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楠轩主持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汪江连在致辞中,详细解读了“台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行动”的意义、“公司法与劳动法新规下的企业风险应对”主题论坛的价值及“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核心内涵。他强调,广大民营企业家真正期待的,是法律、政策、资源配置、市场竞争以及市场交易等各方面的公平公正。本次论坛正是为推动实现这一目标搭建的重要交流平台,要为构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且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
图: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汪江连致辞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涛在致辞中从三个维度作出强调,其一,要明晰法治既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压舱石”,更是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安全阀”;其二,要认清本次公益行动既是“急企业之所急”的“及时雨”,更是多方协同助企的“连心桥”;其三,要明确市经信局将持续深化与各方的协作配合,不断织密法治赋能的“服务网”,始终把以法治赋能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徐涛着重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协同发力、专业机构的智力支撑,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踊跃参与。
图: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涛致辞
二、主旨发言 本环节由浙江省政府特约研究员、浙江省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丁祖年主持,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副院长江必新作主题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演讲。
图:浙江省政府特约研究员、浙江省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丁祖年主持 活动现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及原副院长江必新,发表了题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与营商环境优化》的主旨演讲。他着重强调了民营经济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作用,并提出“自信、自争、自强、自律、自治、自维”六个维度的自身行动方向。一是自信:筑牢发展根基,把握时代机遇。自争是民营经济的外在行动,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争取公平待遇提供依据,需企业家主动践行。台州企业家要依法律争竞争机会、借政策转融资优势、提诉求优政府服务,以理性维权与政企协同,推动营商环境向公平正义迈进。二是自争:主动争取机遇,守护公平权益。创新是民营经济自强核心,总书记论述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创新护航,台州民营经济发展史即是创新奋斗史。企业需从科创、产业、模式三方面创新,依托法律与台州创新生态,以创新铸自强、助高质量发展。三是自强:聚焦创新驱动,激活发展动能。创新是民营经济自强核心,总书记论述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创新护航,台州民营经济发展史即是创新奋斗史。企业需从科创、产业、模式三方面创新,依托法律与台州创新生态,以创新铸自强、助高质量发展。四是自律:坚守法律底线,践行社会责任。自律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与企业家的立身准则,总书记要求与法律规定明确其行为底线。民营企业要合规经营、诚信立身、担当社会职责,以台州经验为鉴,靠自律赢信任、建优营商环境。五是自治: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能。自治是民营经济自我完善与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法律支撑,台州民营经济在自治中壮大。企业需规范内部治理、推动行业协同自治、实现精细化管理,以台州为标杆增强发展韧性。六是自维:善用法律武器,守护合法权益。自维是民营经济维权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其保驾护航,且需企业家主动作为。企业要构建全流程自维体系、提升自维能力,以自维实践推动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副院长江必新作主题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演讲
三、主题报告 该环节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台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项先权、中企法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技术负责人、高级讲师苏桐作先后发言。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台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项先权,以《新法背景下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题作专题报告。他对“民营经济31条”的核心内容展开解读,指出该政策集中彰显了“地位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的核心价值,同时结合重庆渝中、上海、天津、东莞等多地典型案例,深度分析了新《公司法》在完善资本制度、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严格规范公司董监高义务等六个维度的具体条款与实务层面的影响。
图: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台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项先权作主题报告 中企法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技术负责人、劳动法研究院高级讲师、企业用工管理高级顾问苏桐,以《劳动法新规与企业用工合规风险应对》为主题展开讲解,内容围绕“司法解释二”新规中与企业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劳动合同管理、社保合规、薪酬支付等板块,同时还介绍了“强制全员社保”的柔性处理方案、超龄人员用工的识别方法与合规实施路径等要点。他着重强调,企业管理者应当主动学习新规内容、深刻领会法条核心精神,避免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陷入被动违法的境地。此外,企业还需搭建系统化的用工风险管控体系,尽可能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并通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图:中企法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技术负责人、高级讲师苏桐作主题报告 此次会议由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指导,由第五届营商环境法治化论坛组委会、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台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支持、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博士法治智库、台州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促进中心、台州市企业之家、椒江区企业之家、北京中企法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由浙江图鸟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善道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文职甲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台州白领牙科、台州口腔医院协办,由上海证券报、浙商杂志媒体支持。 此次“法治赋能一起益企”公益行动与专题会议的举办,为台州市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按下了“加速键”。未来,律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持续为台州企业提供精准化、普惠化的法律服务,以专业力量助力企业破解法律难题,守护企业发展的法治防线。
编辑:陈 霞 摄影:姜 雪 初审:庄红燕 审核:项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