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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徳强:涉外法治与优化营商环境┃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台州)研讨会文字实录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12/12/2024

按语:2024年11月3日,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在台州顺利举行,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社科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等全国各地高校、行政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260多名专家学者与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陈存根,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委员、省法学会副会长丁祖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省司法厅原厅长、省法学会副会长马柏伟,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许洁,浙江省社科院副院长唐明良,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银川,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庆等领导专家莅会并发言。

本次学术年会包括开幕式、主旨演讲、主题演讲等议程,律博士学堂和律博士法治智库公号将依次推送整理的文字实录,以飨同道。本期推送的是的山东大学副教授,青岛仲裁委国际贸易仲裁院副院长迟德强的主题演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中午好: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很荣幸也很高兴来到我们美丽的台州交流学习。20多年前我还在深圳券商做投资银行业务时,曾多次来过浙江,帮助浙江的企业做IPO发行上市,那时候我就对浙江的营商环境有很深的体会,浙江的营商环境是全国的典范;如果《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选取我们浙江作为样本的话,那么中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中的排名可能还会更高。

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主题是“涉外法治和优化营商环境”。涉外法治和营商环境是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的热点问题,这几年我一直应邀为山东很多地方政府作涉外法治和营商环境的专题授课。因为我是国际法专业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博士),所以经常从国际法角度来探讨营商环境,将涉外法治与营商环境结合在一起。实际上,涉外法治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还是很紧密的。

首先,我们看一下习近平法治思想里有关营商环境的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有11个核心要义,其中核心要义7和核心要义9都提及营商环境。核心要义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核心要义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指出: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由此可见,涉外法治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

实际上,在“营商环境”这个术语流行之前(2019年前),我们经常提及的是“投资环境”。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为了吸引外资,学习西方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被定义为能有效影响国际资本运行和效益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包括自然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法治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乃至民族意识、历史传统等,可以归纳为硬环境和软环境。而营商环境则属于其中的软环境。我在讲课中经常对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加以区分,二者是不同的,目的是强调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即便其他的条件或因素不具备或没有优势,但如果营商环境好的话,同样可以吸引外资,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接下来,我简单谈一下构建营商环境的原则。构建营商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其中,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包括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和投资贸易的便利度,包括贸易依存度、外资的利用程度、引入外资的数量等,这些也都与涉外法治建设联系在一起。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者之间是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

那么如何提升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9条明确规定“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我们国家已经加入了 WTO和RCEP,现在正在申请加入 CPTPP,我们有义务遵循这些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国际经贸规则,这些原则、规则对我们构建营商环境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原则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又称非歧视待遇、平等待遇,贯穿于国际贸易(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所有领域;透明度原则,在WTO里主要适用于贸易政策的公开、贸易政策的通知等,但该原则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再如,投资待遇中的公平公正待遇,对于投资者来讲也是非常重要的,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获得一个救济的途径;政府也要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等。

另外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WTO中有TRIPS,RCEP中也有专章规定,对知识产权实施的执法程序、民事救济和刑事程序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这也是我们在构建、优化营商环境中需要遵循的。

第二,构建营商环境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尤其是要大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近几年我们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尤其是制订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其中规定了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也规定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和投资管理的具体措施,这是我们国家推动制度性开放的重要举措,对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除《外商投资法》外,还制订颁布了其他一些涉外法律法规,如《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法》《反外国制裁法》等,这充分体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简单谈一下争议解决机制。争议解决机制是营商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国家一直强调要建立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这里我重点谈一下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方式,之所以是优选方式,主要是基于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较,仲裁具有以下的一些优点:(1)高效:一裁终局;(2)成本低;(3)程序灵活,且不受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4)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治程度高于诉讼;(5)保密;(6)国际上的可执行性:《纽约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内的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在《纽约公约》任一缔约国内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7)中立性和专家办案等。

谢谢大家!

图: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部分与会嘉宾合影


“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简介

“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的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发起举办的一个聚焦于“法治营商环境、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企业合规建设”等主题的理论与实务并重,并联合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举办的大型会议,该论坛从2021年持续在台州举办,已历四届。四届论坛参会人数突破860人次,知名学者专家江必新、刘兆彬、薛国芹、李富成、王崇敏、丁祖年、马柏伟、徐孟洲、马跃进、刘艺、方竹兰、薛小建、金可可、张平华、陈永强、席月民、刘光华、陶维群、王斐民、耿利航、王坤、马永双、易凌、吴春岐、冀瑜、唐明良、李友根、王健、阮福德、周漪青、迟德强、叶松青等学者多次参会并做专题发言;林金荣、林先华、彭永军、陈美萍,邵宣豪、袁跃文、花文杰、徐高献、黄崇才、周斌、胡波,黄家红、李光辉、庄启龙、林仁勇,姚石京、陶亮、薛应军、项延永、曾钰峰、陈永德、王勇、谢尚誓、赵恒、俞香兰、霍敬裕、王银川、林虹、许洁、陈存根、胡云腾、周庆、朱一飞等领导专家也到会支持。该论坛在浙江台州乃至全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联盟、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办,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中南大学法治实施研究中心、青岛大学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法学院协办。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律博士法治智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大学校友企业家台州同学会、浙江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炜达装饰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


文字:陈    霞

校审:茹煜哲

终审:项先权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简介

2019 年 12 月,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在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简称“法大中心”)的支持下,建立了“律博士政府法治与国企治理研究中心”(简称“律博士政府法治智库”),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杭州揭牌,时任浙 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亲自为中心揭牌,中心聘请了国内著名法学专家 50 多名,开展了较多有成效的工作。

为了整合更加丰富的学术资源,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于各地政府的营商环境法治工作,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与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经友好协商,以“律博士政府法治智库”和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力量为基础,并吸纳中国计量大学及相关院校其他优势学科力量,合作共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同时加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牌子,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从事营商环境法治、标准、质量和国际化等领域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与实践的专业型机构和智库。中心主要工作包括:第一,每年举办一届“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第二,每年编制并力争出版一本“营商环境法治化”年度报告。第三,每年完成 2-3 项“营商环境与政府法治”领域的高水平项目。第四,每年编辑一本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地方典型案例集。第五,其他相关教学研究、咨询服务、编译出版、人才培训等常规业务。

“中心”实行双主任制度,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一飞教授和法学博士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项先权主任共同担任;同时聘请汪江连担任执行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聘请唐俊麒担任秘书长。中心聘请刘兆彬先生等专家担任特别顾问,并聘请智库专家和研究员 30-50 人。为开展工作需要,“中心”下设 5-8 个研究所作为二级研究机构,该中心作为“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日常工作机构,设立组委会负责组织和举办会议,以确保论坛的定期召开。“中心”以“律博士法治智库”微信公众号作为对外信息发布和开展相关工作的资讯与交流平台,并将 goodbye135@126.com 作为日常事务和论坛联络工作邮箱,中心日常联系人:唐俊麒。欢迎有志于营商环境法治及相关学术研究和实践服务的机构与个人垂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