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博士主编的新书《公司法修订之典型案例评析》已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书的出版旨在深度解读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与制度要义,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促进对新《公司法》的宣传与普及,进而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新《公司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资本制度,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了股东权利保护,并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书由项先权博士联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张平华教授、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侯圣贺博士生共同编著。书中不仅涵盖了公司法的多个重要领域,还特别关注了公司设立、退出制度的完善,为国家出资公司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规范,并加强了公司债券的监管与风险防范,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 《公司法修订之典型案例评析》的出版,将为法律实务界人士、学术研究人员以及对公司法感兴趣的读者提供宝贵的参考与指导,对于理解和应用新《公司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项先权,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台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一级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浙江省律师协会十届常务理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台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国人民大学浙江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台州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硕士导师、兼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曾荣获“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者”台州市十佳仲裁员”、“台州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项先权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是原台州市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成功办理了各类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500余宗,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疑难经济、民事案件。在公司法务、国企治理、债券融资、并购重组、破产咨询等领域均具有相当丰富的实务经验。担任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2年,熟悉行政法律事务。编著了《最新公司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战操作与法律实务文本》、《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著作。 张平华,男,法学博士,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 侯圣贺,男,山东梁山人,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山东农业大学泰山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兼任山东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农事法研究会理事。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主持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参编著作5部;在《山东社会科学》《私法》《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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