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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敬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的实践展开”与谈实录|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2023)文字实录选(二十七)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8-23

按语2023617日,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在台州顺利举行,来自全国各地240多名专家学者领导嘉宾与会,包括江必新、刘兆彬、马柏伟、丁祖年、陈美萍,马跃进、席月民、张平华等知名专家学者领导到会并发言。本次学术年会包括开幕式、主旨演讲、主题演讲、圆桌论坛、专题研讨等议程,律博士学堂和律博士法治智库公号将依次推送整理的文字实录,以飨同道。

本期推送的是合肥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霍敬裕副教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建设的理论展开”专题研讨第二单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的实践展开”的与谈实录,文字经过了本人审定,特致谢忱。


以下是与谈实录全文:

非常感谢主持人!

其实从与谈的角度来讲,几位发言人的题目各有侧重,各有不同,所以很难说做出一个统一性的评价。但是,我在学习过程当中觉得今天尤其是我们这个论坛的主题是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与企业的合规建设,那么企业合规建设如何真正的去做实做细,特别是对于我们台州市的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发展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功能呢?

我总结了以上,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七位发言人的报告,我觉得可能有三方面的工作可以进一步推进:

第一,关系的厘清。从我们今天上午和下午的交流发言的情况来看,各位发言的同志都是围绕着什么是企业合规、有没有必要做,还有它的重要性等等进行展开。但是,从实践上来讲我觉得我们的企业家,包括我们真正做过企业合规计划的人可能会面临着一个非常大的困惑,什么困惑呢?就是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包括企业的合规计划与企业自身已经建立的风控机制,特别是内控机制如何做到三合一的融合机制。

企业家通常说我不重视合规并不是我企业家没有风险意识或者不想从法律轨道上来进行相应的商业运行,而是企业本身,特别是大规模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上下游产业链企业,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控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我们的合规制度,我们企业的合规自身建设如何实现一个三合一的控制矩阵?我觉得这是我们将要持续性研究的题目。

第二是人员到位,这里的人员到位并不是说我们作为专家学者,作为实务人员,从第三方的角度提供一个合规人员、合规人才的制度建设。我觉得所谓的人员到位应该有三类人员,第一类人员从目前全国的实施来看是实行首席合规官制度。比如说在安徽的国资委就已经倡导要求在2025年所有的中央型央企和国企都要建立企业的合规官。这个首席合规官到底是不是可以与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包括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相等同,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和标准。并且我个人认为,如果要成为企业的首席合规官,他应该有相应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评测机制,而不仅仅局限于他的一个职级岗位就把他定为首席合规官,我觉得这是人员到位的第一个层面。

第二个层面是合规的管理员,这个合规管理员可以分布在中级和初级岗位,或者说是我们的专业岗位当中进行分级分层次的一个合规设置。第三类我觉得从企业的规模设置上来说,如果没有首席合规官的设置,也可以设立专业或者是专门的合规专员。所以,从首席合规官到合规管理员到合规专员,这三类人员的归集之后,我相信我们的合规人员一旦到位就可以真正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合规制度建设。


第三是制度的细化。制度细化实际上也是分为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的一个细化,比如说刚才所提到的环保合规机制建设当中,以环保合规为例,它应该有三块机制设置。第一块是企业的环保合规审查机制,刚才发言的专业人员有来自于实务的,有来自于相应监管机构的,我也有一个疑问,作为监管机构,比如说政府机关,包括检察机关,包括法院,如何审查企业的合规是否达标,能否批准企业的合规计划或者是合规实施的一个效果?这个并不能说完全依托于第三方的审查,因为最终的责任还是要落在我们的审查机构当中。第二个就是涉及到企业环保合规的承诺,这个承诺到底是一个单纯的民事承诺,还是在行政处罚和刑事惩戒案件中企业对于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的承诺,它的法律性质、追责方式我觉得可以进一步进行探讨。第三块也涉及到行刑衔接的背景之下,涉及到比如说环境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如果做了合规之后是不是刑事责任可免,但是行政和民事责任不可免,那么企业做合规的意义何在?这个可能也是我们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一些顾虑。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交流心得,谢谢大家!


图: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部分与会嘉宾合影


“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学术年会)简介

 

“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学术年会)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的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发起举办的一个聚焦于“法治营商环境、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企业合规建设”等主题的理论与实务并重,并联合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举办的大型学术年会,该论坛从2021年持续在台州举办,已历三届。三届论坛参会人数突破600人次,知名学者专家江必新、刘兆彬、薛国芹、李富成、王崇敏、丁祖年、马柏伟、徐孟洲、马跃进、刘艺、方竹兰、薛小建、金可可、张平华、陈永强、席月民、刘光华、陶维群、王斐民、耿利航、王坤、马永双、易凌、吴春岐、冀瑜等学者多次参会并做专题发言;林金荣、林先华、彭永军、陈美萍,邵宣豪、袁跃文、花文杰、徐高献、黄崇才、周斌、胡波,黄家红、李光辉、庄启龙、林仁勇,姚石京、陶亮、薛应军、项延永、曾钰峰、陈永德、王勇、谢尚誓、赵恒、俞香兰、霍敬裕等领导专家也到会支持。该论坛在浙江台州乃至全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合肥工业大学企业合规发展研究中心协办;浙江省法学会、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金融办、台州市工商联、台州市法学会、台州市律师协会为支持单位;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台州仲裁院、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台州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浙江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能源协会新型能源分会、浙江伟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为承办单位。

 

 

文字:陈  

编辑:汪煜渌

初审:曹利微

校订:赵博凡

校审:汪江连

终审:项先权

 

律博士法治智库暨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


“律博士政府法治与国企治理研究中心”简称“律博士政府法治智库”,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博士与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共同发起,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开展活动。20191215日,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应邀出席成立仪式并为中心揭牌,已经邀请了50多位国内知名的法学专家担任智库专家,研究领域涵盖法学各个学科。中心以服务政府单位、公共机构及国企为目标,并开展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在此基础上,为了整合更加丰富的学术资源,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于各地政府的营商环境法治工作,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与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经友好协商,以“律博士政府法治智库”和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力量为基础,并吸纳中国计量大学及相关院校其他优势学科力量,合作共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同时加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牌子,以下简称“中心”),2023617日,以该中心为基础,设立“台州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依然采取院所共建方式运行,主要负责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的学术研究与法律服务工作。中心主要工作包括:具体负责“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学术年会)相关会务工作,编制“营商环境法治化”年度报告,完成“营商环境与政府法治”领域的高水平项目,编辑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地方典型案例集,等等。

“中心”实行双主任制度,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汪江连副教授和法学博士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项先权主任共同担任。中心聘请刘兆彬先生等专家担任特别顾问,并聘请智库专家和研究员30余人。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69号文三数码大厦12楼浙江新台州(杭州)律师事务所内

办公电话:0571-88930382

负责人:项先权

联系方式:13372560990(微信号13757606250),xxql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