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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敬裕 :企业环保合规制度构建研究|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2023)文字实录选(二十一)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8-13

按语2023617日,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在台州顺利举行,来自全国各地240多名专家学者领导嘉宾与会,包括江必新、刘兆彬、马柏伟、丁祖年、陈美萍,马跃进、席月民、张平华等知名专家学者领导到会并发言。本次学术年会包括开幕式、主旨演讲、主题演讲、圆桌论坛、专题研讨等议程,律博士学堂和律博士法治智库公号将依次推送整理的文字实录,以飨同道。

本期推送的是合肥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霍敬裕副教授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建设的理论展开”专题研讨单元的发言实录,文字经过了本人审定,特致谢忱。


发言实录全文如下:

首先,我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把发言题目框定在企业的环保合规制度。因为我们学院2021年成立了企业合规中心,在此中心之下我们承接由政府,包括企业委托的具体合规事项,包括环保合规计划的实施和监督等。所以,在此基础之上我结合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企业环保合规的思考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企业环保合规制度的构建,它其实是扭转了企业合规当中的几个面向。

第一个扭转我认为是从企业合规的宏观观察转向到了企业合规的专项观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翻阅了大量的企业合规核心期刊当中登载的论文,大部分论文都是围绕着企业的形式合规、企业合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为什么合规来进行探讨。但是,我相信在座的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的相关代表最为关心的不是我为什么要做,而是我怎么去做,围绕着企业所关注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在这个领域无论是环保、安全还是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等,都会有一个专项的内容。所以,我想第一个扭转是从宏观到专项。

第二个扭转是从单向合规到了多维度合规。因为之前我们在讲企业合规当中特别涉及到的是企业的一个自主性,就是企业从可能会受到的刑事问责,包括在行政处罚当中可能面临的相关处罚风险之后,企业自愿去进行一个相关的合规。但是,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的法律制度,就是在目前的法律层面,包括地方性法规层面,以及大范围、大比例的行政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当中都没有涉及合规怎么去做,合规的审查标准是什么。所以,在这里它是一个单向性合规。但是,环保合规我觉得它具有一个成熟度,就是随着我们央企合规的制度建设,包括国家对于企业环保合规制度的完善,可以看出来企业环保合规的标准,包括审查要求和主体范围都有一个大致的指引和指南方向。


第三,我觉得企业环保合规制度的构建还有一个比较有利的条件,就是之前我们所讲到的企业环保合规可能是一种纸面化的合规,无论是政府还是检察机关还是律师事务所都在审查或者是协助、帮助企业制定相关的合规制度。但是,这种合规制度从我们自己的实践来看更多的是一种纸面化的要求,就是审查企业有没有去做这样子的一个事项,而有没有完成相关的工作,这一块却无从进行考察。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环境资源、机械、计算机和管理学学科优势较为明显。因此,我们学院结合相关学科,在企业合规建设中就引入了“合规=法律+技术”的解决方案。旨在帮助企业,包括协助相关部门检验合规是否达标的情况下,引入技术观察官,包括直接到现场去考察、检视企业合规化的程度,我觉得这是我们现在从纸面化到实质化合规的一个转变。

同时,我也在思考在企业合规制度建设过程当中,尤其是在环保安全制度建设过程当中也存在着内外机制不同,包括我们的企业性质不同导致的合规标准和合规建设的一个方案不同。我是深有体会的,比如有的地方合规模式更多的是自上而下的一个推行,而且是以国有企业、央企来作为推动的一个合规模式。所以,今天在浙江的模式我觉得是从我们的民营企业,从我们的中小微企业角度出发进行更加灵活、更加变化的一个合规模式,这个方面由于时间的原因我就不再去展开了,有机会的话再跟在座的各位进行相关的交流。

最后,因为我发言的题目已经形成相关的论文,而且放在会议的论文集当中,请各位专家不吝赐教。


图: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部分与会嘉宾合影


“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学术年会)简介

 

“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学术年会)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的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发起举办的一个聚焦于“法治营商环境、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企业合规建设”等主题的理论与实务并重,并联合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举办的大型学术年会,该论坛从2021年持续在台州举办,已历三届。三届论坛参会人数突破600人次,知名学者专家江必新、刘兆彬、薛国芹、李富成、王崇敏、丁祖年、马柏伟、徐孟洲、马跃进、刘艺、方竹兰、薛小建、金可可、张平华、陈永强、席月民、刘光华、陶维群、王斐民、耿利航、王坤、马永双、易凌、吴春岐、冀瑜等学者多次参会并做专题发言;林金荣、林先华、彭永军、陈美萍,邵宣豪、袁跃文、花文杰、徐高献、黄崇才、周斌、胡波,黄家红、李光辉、庄启龙、林仁勇,姚石京、陶亮、薛应军、项延永、曾钰峰、陈永德、王勇、谢尚誓、赵恒、俞香兰、霍敬裕等领导专家也到会支持。该论坛在浙江台州乃至全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年会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合肥工业大学企业合规发展研究中心协办;浙江省法学会、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金融办、台州市工商联、台州市法学会、台州市律师协会为支持单位;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台州仲裁院、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台州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浙江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能源协会新型能源分会、浙江伟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为承办单位。

 

 

文字:陈  

编辑:汪煜渌

初审:曹利微

校订:赵博凡

校审:汪江连

终审:项先权

 

律博士法治智库暨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


“律博士政府法治与国企治理研究中心”简称“律博士政府法治智库”,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博士与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共同发起,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开展活动。20191215日,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应邀出席成立仪式并为中心揭牌,已经邀请了50多位国内知名的法学专家担任智库专家,研究领域涵盖法学各个学科。中心以服务政府单位、公共机构及国企为目标,并开展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在此基础上,为了整合更加丰富的学术资源,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于各地政府的营商环境法治工作,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与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经友好协商,以“律博士政府法治智库”和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力量为基础,并吸纳中国计量大学及相关院校其他优势学科力量,合作共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同时加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牌子,以下简称“中心”),2023617日,以该中心为基础,设立“台州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依然采取院所共建方式运行,主要负责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的学术研究与法律服务工作。中心主要工作包括:具体负责“营商环境法治化高峰论坛”(学术年会)相关会务工作,编制“营商环境法治化”年度报告,完成“营商环境与政府法治”领域的高水平项目,编辑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地方典型案例集,等等。

“中心”实行双主任制度,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汪江连副教授和法学博士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项先权主任共同担任。中心聘请刘兆彬先生等专家担任特别顾问,并聘请智库专家和研究员30余人。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69号文三数码大厦12楼浙江新台州(杭州)律师事务所内

办公电话:0571-88930382

负责人:项先权

联系方式:13372560990(微信号13757606250),xxqls@163.com